國土面積4.3萬平方公里、人口553萬的丹麥,耗能大的產業較少,一次能源的消耗量用石油換算只不過1784萬噸。這相當于德國一次能源消耗量的5.6%。
丹麥的領海北海出產石油及天然氣,生產著超過消耗量的一次能源。在能源方面,該國作為風力發電的先驅而聞名,早已其他全面普及了風力發電。
普及風力發電的契機是切爾諾貝利核電站事故。丹麥政府于1988年禁止了核電站的建設,出于確保新型電力能源的目的,制定了大膽的普及可再生能源政策。
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給中所占份額1990年時不過6.2%,而到2009年增加到了18.0%。雖然由于國土平坦而幾乎無法利用水力發電,但風力發電發展成為主要的電力能源,化石燃料消耗量趨于減少。
在丹麥,對初期的風力發電普及作出貢獻的是民間投資。政府對于家庭及社區發電予以獎勵,并且通過固定收購制度等促進了風電場的建設。
風力將成為主要出口產業
民間開展的風力發電業務多是由自行設立的發電合作社實施,風能協會(GWEC)的數據顯示,在1996年有多達2100家合作社從事風力發電業務。
2009年風力發電的累計采用規模為346.5萬千瓦,承擔了大約2成的電力需求供給,相當于在上排名第10位。由于風力發電在陸地上的適宜地區已相當普及,并且政府在2002年下調了固定收購的條件,因此新建風電場一時停滯,但近年來政府又開始采取新的普及政策。
對于丹麥而言,風力發電作為一項出口產業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在采用風力發電方面一直于其他,因而其國內企業率先開發出了尖端的技術。并通過量產化促進成本降低,進而擴大了規模。
Vestas Wind Systems公司2009年的市場份額為13 %,在該領域居位(面向21世紀的可再生能源政策網絡:據REN21調查結果)。排名第9位(注釋同上)、德國西門子(Siemens)旗下的Siemens Wind Power公司通過收購丹麥企業從而擴大了業務規模,目前仍將研發基地及工廠設在丹麥。2008年丹麥的風力發電相關裝置及服務的出口總額達到了56億歐元,風力發電已發展成該國代表性的出口產業(風能協會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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