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業 調整有因 影響有限

  在聽到部分行業取消出口退稅率的消息后,針對船舶行業,機械行業金牌分析師鄭賢玲表示,由于此次取消出口退稅率針對的是“分段船舶和非機動船舶”,而在我國分段船舶的產量較低,相反日本、韓國產量較大,因此對國內企業影響不大,對國內的“主流”――整船企業來說甚至“不一定是壞事”。
  對于此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財政部明確表示,考慮到一些造船合同和對外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期限較長,價格難以調整,因此,規定對此前已經簽訂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標或已經簽訂的價格上不能更改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設備和建材,于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的,準予仍按原出口退稅率執行完畢。
  事實上,我國船舶出口已成為貿易順差的重要組成部分。船舶工業經濟研究中心顧問朱汝敬認為,較低的勞動力成本、17%的出口退稅政策,使的船舶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性價比優勢,這也“引誘”各地爭相上馬造船工業,產能過剩的危機迫在眼前。與此同時,對于下調“刨床、插床、切割機、拉床、柴油機、泵、風扇、排氣閥門及零件、回轉爐、焦爐、縫紉機”等產品退稅率,鄭賢玲認為,這可能會對中集集團( 32.17,1.03,3.31%)(有掛車產品)、標準股份( 11.64,0.18,1.57%)(生產縫紉機)等公司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