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我船舶反傾銷警告“見效”

    歐盟有官員4月初警告說,對歐盟船舶出口增長過快,歐盟可能采取反傾銷措施。新統計數據顯示,我對歐盟出口出現大幅下滑。以我國重要造船基地之一的廣東為例,2007年1至5月份,廣東船舶整體出口4.1億美元,增長28%,但對歐盟出口船舶的總值為0.83億美元,同比下降43.3%;與此同時,對香港出口1.4億美元,增長83.6%。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種變化與歐盟的制裁威脅有直接關系。
    我國船舶出口高速增長引起歐盟警惕
  據海關統計,2006年,船舶完工量、新船成交量和手持訂單量造船3項指標分占份額的19%、32%和24%,均創歷史新高。2007年季度,我國船舶出口總額達23.7億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9.1%。我國船舶出口量從2004年只占的8%,飆升到2005年的18%,2006年又達到了19%。
  船舶出口的高速增長引起了歐盟的高度警惕。4月初,歐盟有關官員透露,鋼鐵和船舶出口的迅速增長對歐盟成員國的相關產業造成了比較大的沖擊,為了更好地保護歐盟內部經濟,應要求放慢鋼鐵和船舶制造領域產品的出口速度,否則歐盟將采取貿易制裁措施。
  其實,早在1999年歐盟就開始關注我國船舶出口。當時為應對韓國船舶出口迅速增長的壓力,歐盟對13個當年的新船合同進行了跟蹤監督,其中9個來自韓國,其余4個來自。歐盟其后報告中指出,出口船舶的成交價低于按其成本模型計算的“正常價”8%至22.8%。
    以加工貿易為主的出口方式隱藏風險
  船舶工業經濟研究中心顧問朱汝敬認為,較低的勞動力成本、17%的出口退稅政策,使我國的船舶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性價比優勢,而以加工貿易為主的出口增長方式使我國船舶出口遭遇反傾銷時可能遭到巨大打擊。
  本世紀初,歐盟指責韓國船廠傾銷的依據就是其船價低于“正常價格”,而我國出口船舶的價格比韓國同類船舶價格普遍低5%左右。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鄒建華教授說,雖然對船舶實行出口退稅是我國入世承諾中保留的20項補貼項目之一,但按照WTO補貼協議的規定,這種補貼不能對另一締約方的貿易或生產造成嚴重損害。OECD(經合組織)造船工作組也在國際造船協定中專門制定了船舶反傾銷的規定,而我國是這一組織的觀察員,并參加了新國際造船協定的談判。如果歐盟成員國受到來自我國船舶出口的沖擊,歐盟必然會通過多種途徑對我國施加壓力。
  以加工貿易為主的船舶出口方式也隱藏更大風險。今年季度,廣東省出口船舶2.5億美元,其中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占出口總額的92%。加工貿易僅能賺取加工費,利潤大部分被外商獲得。一旦遭受反傾銷,國外訂單就有可能轉移,將對我國船舶業造成巨大打擊。
    應改變出口退稅補貼加大研發補貼
  鄒建華教授認為,應對反傾銷威脅,從根本上還是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從“以價取勝”轉為“以質取勝”。
  鄒建華指出,對船舶科研進行補貼是各國的普遍做法。各主要造船國都加大了對WTO《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和OECD造船協定所允許的補貼支持力度。如歐盟實施的共同船舶科研開發計劃,各成員國都可以申請經費資助;日本上世紀90年代提供了100億日元的船舶科研補貼,2001年又啟動了“超經濟船舶”項目;韓國在1999至2000年提供船舶科研貸款及補貼4.92億美元。在我國船舶研發主要靠企業自身投入、政府投入缺乏的現實下,應盡快改變可能成為反傾銷“口實”的出口退稅補貼方式,加大對船舶科研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