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鋼漁船市場調研與發展趨勢預測報告(2016年)
在范圍內,玻璃鋼(FRP)漁船從20世紀60年代初開發以來,迄今已有50多年的歷史。由于玻璃鋼漁船具有快速性好、操縱性優、載重量大、省燃料、易維修保養、利于環境和資源保護等優良的綜合性能,獲得了迅速的發展。截止20世紀末,美、英、法、日、韓等發達,中小型木質和鋼制漁船基本被淘汰,玻璃鋼漁船市場占有率占90%以上;我國臺灣的玻璃鋼漁船發展也相當迅速。我國大陸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建造玻璃鋼漁船,起步并不算晚,但其發展速度與發達相比差距甚大。目前我國擁有漁船約104萬艘,木質漁船占約84%,玻璃鋼漁船約占2%。玻璃鋼漁船的發展與我國國民經濟迅速崛起極不相稱。一些和地區的經驗應值得我們學習與借鑒。
據產業調研網發布的玻璃鋼漁船市場調研與發展趨勢預測報告(2016年)顯示,我國大多數漁民仍在使用落后的木質漁船作為捕撈生產工具,這與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和科學技術的快速發展不相適應。更為讓人憂慮的是,我國木質漁船大都老舊不堪,存在耗能高、污染水域環境嚴重;使用壽命短,維修費用高;安全生產條件差,事故隱患多等諸多問題。這既不符合我國發展低碳、可循環的集約型經濟的要求,也影響我國漁業生產的效率和安全。在這種情況下,推廣應用玻璃鋼漁船,提高漁業裝備水平已然勢在必行。
漁船發展經驗以及我國玻璃鋼漁船發展緩慢的原因表明,玻璃鋼漁船產業化的形成必須有一系列相應的政策做保證。各國為扶持玻璃鋼漁船的發展,制訂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并付諸實施。如日本重點在融資上采取了扶持措施,采取政府三分之二、地方三分之一的融資方式促成資金,同時還可使用無息、低息或貼息等多種貸款形式。近年來,我國隨著玻璃鋼漁船宣傳工作的不斷開展,玻璃鋼漁船的開發與推廣工作已逐步得到各級有關部門的重視與支持。陸續出臺了一些包括“優先發放捕撈證、在船檢費及資源增值保護費等費用的收取上優惠50%”等優惠政策。但總的來講力度還顯不夠,還應在金融、財政及相關行業方面制訂一些相應的扶持政策,支持玻璃鋼漁船的推廣工作,促進玻璃鋼漁船的發展,以實現“爭取用十多年時間,使我國玻璃鋼漁船占有率達到60%”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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