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議 直擊風電產業發展
發展可再生能源是緩解資源瓶頸,保證能源可持續供應以及能源安全的根本出路;是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途徑;是發展循環經濟,建立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物質載體;發展可再生能源有助于提高我國的國際能源地位。近年來,各國同樣受到常規能源短缺和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風電發展平均年增長速度達30%以上。
我國風能資源十分豐富,七十年代以來就進行了大量風能資源調查工作。調查表明,我國有兩大風能豐富地帶,西北、華北和東北一帶的三北廣大地區和東南沿海、沿海島嶼和近海一帶屬于風能豐富區和較豐富區,這些地方風力強勁,地域廣闊,可以成十萬、成百萬千瓦地開發建設風電場。在兩大風能豐富帶以外的地區,由于山峰、河谷、湖泊等特殊地形的影響,形成風能豐富的區域,如鄱陽湖湖口、湖北九宮山、利川及其他地點等,風能也十分豐富,具有開發價值,都可以充分加以開發利用。
基于風電產業的現狀,對發展我國風電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是風電電價落實到位,切實起到激勵作用。2006年,我國正式實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明確了政府和社會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的責任與義務,確立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但是并沒有涉及目標總量、并網發電、電價等各種具體問題和實施細則,而是把問題留給了"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解決。
我們建議有關管理部門對風力發電項目完善或實行更合理的電價機制,并實行征收小水電增值稅6%的政策,盡快建立起長期、穩定的開發建設風電激勵機制,制訂并監督落實優惠稅收政策和電價補貼政策,從根本上形成發展的良好環境,避免風電行業的虧損。應對《可再生能源法》、《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進行深入研究,出臺諸如"電網企業必須按政府定價全額收購風電、風電強制上網、分類定價、風電不參與調峰"等措施,保證投資者的合理回報,激勵他們投資風電的積極性。
二是降低風電設備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一方面,應鼓勵外國企業來華投資生產先進的風電設備,以市場換取先進的風機生產技術,滿足我國快速發展的市場需求;另一方面,應鼓勵國內科研機構和電力設備生產企業加大對風電設備(特別是大容量風機)的科研投入,要有具體有力的措施刺激風機國產化,形成大批量生產規模,從而降低風電設備價格,提高國產風機的市場競爭力。
三是建立風電發展基金或政府補貼。電力建設"兩分錢"政策促進了電力大發展,"三峽基金"使我國幾代人的夢想變為現實??稍偕茉窗l電所帶來的環保效益和可持續發展效益是全社會共同受益,應堅持全社會共同負擔的原則,風電發展初期也應由全社會來扶持。因此,可考慮借鑒我國以前發展的經驗,建立"風電發展基金"或由政府給予補貼。
四是實行配額制或建立性風電交易市場。我們建議可適當借鑒國外發展經驗,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實行配額制等帶有強制性的相關法律和政策,建立起合理的可再生能源消費機制。在政策上,要向可再生能源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