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材料標準化工作
復合材料通常根據其所用基體材料不同,分為金屬基復合材料復合材料、無機非金屬基復合材料和樹脂基復合材料三大類。在這三大類復合材料中,樹脂基復合材料(纖維增強塑料)已形成了集科研、設計、試制、生產、檢測、應用等較完整的工業體系,其標準化工作起步相對比較早,進展也比較快。
1、早期的纖維增強塑料標準化工作
我國纖維增強塑料技術標準工作是從1965年開始的,早制定的標準,是由原同濟大學新材料結構研究所提出,經原科委高分子測試基地審查批準的《玻璃布增強塑料試驗方法》(試行標準)。
1973年,建材局所屬的幾家玻璃鋼研究所和生產單位成立了玻璃鋼技術交流組。該交流組除開展玻璃鋼的原材料、工藝方法、成型制備、產品設計等方面的學術交流和有關活動以外,還十分注重玻璃鋼標準化的科研和制定工作,1974年11月在北京召開了玻璃鋼性能測試小組會議。在這次會議上,上海耀華玻璃廠研究所、哈爾濱玻璃鋼研究所和北京玻璃鋼研究所,在總結各自研究工作的基礎上,共提出23項有關玻璃鋼板材、玻璃鋼纏繞環形試樣、玻璃鋼蜂窩夾層結構等方面的力學、電學和其它性能測試方法草案,為后來制定玻璃鋼性能試驗方法的標準和部標準奠定了基礎。
2、纖維增強塑料標準化工作的歸口管理
1978年11月,標準局決定將纖維增強塑料的物理、力學性能試驗方法以及產品標準化工作歸口到建材局管理。
為加強這方面的工作,1979年建材局責成北京玻璃鋼研究所承擔纖維增強塑料的標準歸口管理工作,并確定其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提出本專業的標準制定、修訂規劃和年度規劃建議;組織和承擔本專業標準的制定和修訂任務;承擔與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技術對口工作。在歸口單位和起草單位的共同努力下,1980年制定了玻璃纖維增強塑料物理、力學和老化性能等17項試驗方法標準。其中標準12項,部標準5項。
為了適應四個現代化建設的需求,加快標準制定速度,提高標準質量,1980年8月標準總局組織成立了塑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這個委員會下設8個分技術委員會,負責塑料各個部分的標準化工作。1980年10月又成立了纖維增強塑料分技術委員會,負責纖維增強塑料方面的標準化工作。
1981~1983年,在分技術委員會主持下,共審議了29項標準、3項部標準,并且在制定、修訂標準過程中,注意加強了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在所審議的29項標準中,各部門共同起草的就有19項,改變了過去個別單位只愿單獨起草的情況,能較全面地反映出我國在標準化工作中的研究成果及水平。
3、纖維增強塑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1984年6月纖維增強塑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成立。該委員會由標準局委托建材局主管,是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一個,編號是TC39,秘書處仍設在北京玻璃鋼研究所。負責纖維增強塑料領域標準化工作。
2003年,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對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進行清理整頓,同時進一步界定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工作領域,明確纖維增強塑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9)負責維增強塑料(復合材料)包括結構復合材料、功能復合材料和先進復合材料等領域的標準化工作。
4、纖維增強塑料標準
80年代以后,我國纖維增強塑料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進展很快,到目前為止,已制定的、由纖維增強塑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管理的和行業標準有123項。方法標準包括材料的力學性能、熱性能、燃燒、化學性能、老化性能等測試標準,已形成較為完善的性能測試標準體系。對于量大面廣的玻璃鋼/復合材料產品,均及時制定了產品標準。這些標準大都是參照國外先進標準,結合我國國情制定。對規范生產、提高產品質量、推動行業的技術進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