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及附件
關于公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核查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
全許辦[2005]5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各產品審查部:
根據《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人員管理規定》公布,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自2005年11月1日起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發布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教師培訓與注冊管理辦法》(全許辦[2002]26號)、《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培訓與注冊管理辦法》(全許辦[2002]27號)、《關于發布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考核、換證與晉級管理規定>的通知》(全許辦[2003]95號)和《關于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持證上崗有關工作的通知》(全許辦[2004]14號)同時廢止。
附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人員管理規定》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
二00五年十月九日
附件: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查人員管理規定
1 總則
1.1 為加強核查人員的管理,提高核查人員的素質,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工作,依據《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制定本規定。
1.2 核查人員包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注冊審查員(以下簡稱審查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注冊高級審查員(以下簡稱高級審查員)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備案技術專家。
核查人員應按本規定取得核查人員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核查工作。
1.3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許可證辦公室)對審查員實施統一培訓、注冊、晉級、換證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中心(以下簡稱許可證審查中心)受許可證辦公室的委托,承擔審查員培訓、注冊、晉級、換證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組織審查員教師的培訓實施、注冊申報和期滿換證申報工作。
審查員教師應按本規定取得審查員教師資質后,方可從事審查員的培訓授課工作。
1.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產許可證辦公室(以下簡稱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各審核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審查機構(以下簡稱審查機構)承擔審查員的培訓實施、注冊、晉級、換證、技術專家的資格申報、審查員教師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技術專家應按本規定取得技術專家資質后,方可為審查組提供技術咨詢。
2 審查員
2.1 審查員培訓
2.1.1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和審查機構組織審查員培訓工作時,應當向許可證審查中心提出審查員培訓計劃,并提交《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培訓班申請書》(見附表1),經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確認后開展審查員培訓工作。
2.1.2 參加審查員培訓的人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2.1.2.1 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2.1.2.2 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2.1.2.3 熟悉相關產品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和質量管理體系;
2.1.2.4 從事質量工作滿5年。
2.1.3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對申請人進行培訓,許可證審查中心組織考核??己私Y束,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應及時將試卷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培訓匯總表》(含電子版,見附表2)、《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教師授課情況反饋表》(見附表3)、《考場情況記錄表》(見附表4)報許可證審查中心。
2.1.4 許可證審查中心對經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考試合格證書》。
2.2 審查員注冊
2.2.1 申請注冊人員應當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2.2.1.1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注冊申請書》 (見附表5);
2.2.1.2 《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2.2.1.3 學歷證書復印件或職稱證書復印件;
2.2.1.4 從事質量工作年限證明。
2.2.2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應將符合條件人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注冊匯總表》(含電子版,見附表6)報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予以注冊,并頒發審查員證書,證書有效期為3年。
2.3 審查員晉級
2.3.1 審查員可申請晉升高級審查員,晉級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2.3.1.1 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2.3.1.2 在注冊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10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并擔任審查組長6次以上;
2.3.1.3 每年至少參加20小時相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培訓;
2.3.1.4 遵守審查員行為規范,無違法違規行為;
2.3.1.5 經許可證審查中心考核合格。
2.3.2 符合晉級條件的審查員,可向省級許可辦公室或審查機構申請晉級,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2.3.2.1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晉級申請書》(見附表7);
2.3.2.2 審查員證書(含胸卡);
2.3.3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將符合晉級條件審查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晉級匯總表》(含電子版,見附表8)報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予以注冊,并換發高級審查員證書,證書有效期為3年。
2.4 期滿換證
2.4.1 審查員注冊證書期滿換證應符合以下條件:
2.4.1.1 年齡在65周歲(含65周歲)以下;
2.4.1.2 在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6次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實地核查;
2.4.1.3 每年至少參加15小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培訓;
2.4.1.4 遵守審查員行為規范,無違法違規行為。
2.4.2 符合換證條件的審查員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申請換證,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2.4.2.1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期滿換證申請書》(見附表9);
2.4.2.2 審查員證書。
2.4.3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應將符合條件的審查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期滿換證匯總表》(含電子版,見附表10)報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為符合換證條件的人員換發審查員證書。
2.4.4 高級審查員在證書有效期內,滿足前款規定條件,并每年至少擔任審查組長3次的,方可按規定換發高級審查員注冊證書;僅滿足前款規定條件的,可換發審查員證書。
3 技術專家
3.1 申請技術專家資格的人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3.1.1 大學本科(含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高級技術職稱;
3.1.2 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3.1.3 精通專業知識并屬于相關領域的技術。
3.2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可根據需要,向許可證審查中心提出技術專家備案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3.2.1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技術專家資格申請書》(見附表11);
3.2.2 學歷證書復印件或職稱證書復印件;
3.2.3 從事相關專家工作年限證明。
3.3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應將符合條件人員的上述材料及《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技術專家申報匯總表》(含電子版,見附表12)報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予以備案,并發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技術專家胸卡。
3.4 技術專家參加企業實地核查時,不作為審查組成員,不參與審查結論的決策。未經備案的人員不得隨審查組參加企業實地核查。
4 審查員教師
4.1 審查員教師培訓
4.1.1 參加審查員教師培訓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4.1.1.1 本科(含本科)以上學歷或副高級(含副高級)以上技術職稱;
4.1.1.2 從事質量工作滿五年;
4.1.1.3 具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高級審查員資質。
4.1.2 許可證審查中心對申請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頒發《考試合格證書》。
4.2 審查員教師注冊
4.2.1 申請人應當向許可證審查中心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4.2.1.1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教師注冊申請書》(見附表13);
4.2.1.2 高級審查員證書復印件;
4.2.1.3 學歷證書復印件或職稱證書復印件;
4.2.1.4 考試合格證書復印件;
4.2.1.5 從事質量工作年限證明。
4.2.2 許可證審查中心對申請人的上述材料進行審核,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予以注冊,并頒發審查員教師證書,證書有效期為3年。
4.3 期滿換證
4.3.1 審查員教師期滿換證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4.3.1.1 在注冊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完成64小時審查員培訓班的授課工作;
4.3.1.2 在注冊證書有效期內至少參加48小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培訓;
4.3.1.3 高級審查員證書在有效期內;
4.3.1.4 無違法違規行為。
4.3.2 申請人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內向審查中心提出換證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4.3.2.1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教師期滿換證申請書》(見附表14);
4.3.2.2 審查員教師證書;
4.3.2.3 高級審查員證書復印件。
4.3.3 許可證審查中心對申請人的上述材料進行審核,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為審查員教師換發證書。
4.4 審查員教師不得有以下行為:
4.4.1 無故不服從使用單位選擇或不服從許可證辦公室選派授課的;
4.4.2 不履行教師職責,無故違約不按期授課的;
4.4.3 違反考試紀律,故意泄露考題或協助考生舞弊的。
5 證書
5.1 證書補領
5.1.1 注冊證書持有者應當妥善保管證書,證書遺失或者損毀,應當及時向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提出補領申請,并填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證書補領申請表》(見附表15);
5.1.2 省級許可證辦公室或審查機構簽署意見后,將《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員證書補領申請表》報許可證審查中心審核,經許可證辦公室批準后補發證書。
5.2 證書持有者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注銷證書:
5.2.1 出租出借他人使用的;
5.2.2 涂改證書的;
5.2.3 虛假宣傳證書作用誤導企業造成嚴重后果的;
5.2.4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證書的。
5.3 持證上崗
5.3.1 審查員、高級審查員、技術專家在進行企業實地核查時,必須出示核查人員證件;
5.3.2 企業有權拒絕無核查人員證件的人員進行企業實地核查。
6 審查員行為規范
6.1 堅決貫徹執行的方針政策,服務經濟建設大局;
6.2 依法行政,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6.3 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
6.4 恪盡職守,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嚴格執行請示匯報制度;
6.5 認真學習、努力實踐,不斷提高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技術能力等業務素質;
6.6 廉潔正直,不以權謀私、假公濟私、貪贓枉法;不刁難企業、妨礙企業的正常經營;不借辦事之機,吃、拿、卡、要、報;
6.7 精神飽滿、熱情服務、謙虛謹慎、文明待人,不推諉、扯皮、拖沓、應付,樹立生產許可證工作人員良好的形象。
6.8 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秘密。
7 附則
7.1 本規定由許可證辦公室負責解釋。
7.2 本規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