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關于促進退役風電、光伏設備循環利用的指導意見

 作者:張軍,中國復合材料工業協會維修檢測回收專委會副主任

一、實施指導意見原因

到2030年退役風機3.4萬臺,報廢葉片累計約80-100萬噸。深入貫徹《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有關部署,所以必須加快推進風電光伏復雜低價值的新興產業固廢的循環利用。

二、意見規范路徑

以綠色設計、規范回收、高值利用、無害處置全產業鏈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重點聚焦風電機組中的基礎、塔架、葉片,葉片難以回收的原因是纖維于樹脂交聯固化難以輕易的實現分離剝離。

綠色設計以輕量化、易拆解、易運輸、易回收為主要目標,對行業內研發的可回收、可降解樹脂是利好消息,但是這類樹脂價格居高,受風電整機價格影響這類型樹脂尚未大規模使用,結構性能也未得到葉片20年的長期驗證。

三、確切退役風機主體責任

集中式風電發電企業依法承擔退役新能源設備(含零部件)處理責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丟棄等方式非法處置退役設備,不得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投放工業固體廢棄物。

四、政府、企業、行業協會權責劃分。

1、 政府責任

1) 布局退役設備循環利用產業集聚區建設重點示范項目

2) 鼓勵資源循環利用技術

3) 建立風電機組拆除管理辦法

4) 中央預算資金渠道,優惠稅收政策

5) 退役風電循環利用產業納入綠色產業指導目錄

6) 推廣復制退役風電設備循環利用優秀典型案例

2、企業責任

1)發電企業

①依法承擔退役新能源設備處理責任

②修復拆除風設備的周邊生態環境

③落實國有資產交易流轉有關要求

④完善回收體系通過自主回收、聯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引導規范回收行為

⑤嚴格把關采購再制造產品質量,鼓勵發展風力發電機組再制造

2)制造企業

①設計輕量化、易拆解、易運輸、易回收產品

②鼓勵生產制造過程中優先選用再生材料

③鼓勵風電制造企業主動提供回收服務

④鼓勵自主、聯合或委托回收長效合作上下游產業銜接協同

⑤開展再制造業務的技術、標準研究

3)回收企業

①發展退役新能源設備拆除、運輸、回收、拆解、利用“一站式”服務模式

②精細化拆解利用提高再生先進性技術和發展良好商業模式

③規范自我回收行為不得非法處置退役設備

④建立合作機制突破核心技術裝備

4)行業協會

①研究制定風電設備綠色設計、綜合利用等標準規范

②研究制定退役風電設備相關技術標準

③完善壽命期內風電設備相關零部件運行評價標準

④研究退役風機葉片回收利用處理方式的環境影響,制定污染防治技術規范。

⑤推動開展綠色認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