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監局嚴控高分子化學材料使用

  煤礦安監局科技裝備司日前發布《煤礦井下反應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文件提出,煤礦井下不得使用由強腐蝕性、強揮發性組分反應生成的高分子材料,禁止化學反應劇烈、放熱量大的高分子材料用于與煤直接接觸的地點,充填密閉作業中禁止使用聚氨酯發泡材料。必須使用時,應根據使用場所和使用環境,選用適用的高分子材料,每次必須經礦長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