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玻璃纖維成分以及生產的玻璃纖維復合材料
公布號: US29758423
公布日: 2017-09-12
發明人: 曹國榮 (桐鄉), 邢文忠(桐鄉), 章林(桐鄉), 顧桂江(桐鄉)
申請人: 巨石集團(桐鄉)
受讓人: 巨石集團(桐鄉)
摘要: 本發明述及一種玻璃纖維成分、玻璃纖維和生產的復合材料。玻璃纖維成分按照重量百分比包含以下部分:58-64% SiO2、14-19% Al2O3、≥8.8% ~ <11.8% CaO、7.5-11% MgO、 0.2-2.7% SrO、 0.1-2% Na2O+K2O、 0.05-0.9% Li2O、0.05-1% Fe2O3、 0.05-1.1% TiO2 和 <0.5% F2。其中重量百分比C1 =(MgO + SrO)/ CaO的范圍為0.75-1.1,重量百分比C2 = CaO / MgO的范圍小于1.4。 該成分可以有效地抑制玻璃的結晶趨勢、大幅降低玻璃的液線溫度和結晶程度,同時具有很好的玻璃折射率和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