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
日期:20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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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政策取向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黨、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把改革創新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各個環節,保持宏觀經濟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著力激發市場活力,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加強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
按照上述總體要求,綜合考慮需要和可能,提出2014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
――保持經濟合理增長。國內生產總值預期增長7.5%左右。這是統籌考慮抓改革、促調整、惠民生、防風險等各方面因素確定的。7.5%左右是一個經濟增長的預期目標,是彈性的、引導性的,各地應根據自身實際,合理確定增長速度,決不能搞層層加碼和盲目攀比。
――注重提質增效升級。生態文明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9%以上,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4%,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下降2%,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5%,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2%。提出上述組合目標,就是為了引導各方面把精力集中到優化產業結構、推進新型城鎮化、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上來,著力解決重大結構性問題,提高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保持物價基本穩定。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3.5%左右。今年物價仍面臨一定上漲壓力,既有上年的翹尾影響,也有新漲價因素,同時還要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實現這一目標需要付出不小努力。
――突出民生優先。城鎮新增就業1000萬人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6%以內,大城市調查失業率穩定在合理水平。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6.5‰以內。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基本建成480萬套、新開工700萬套以上。
――保持國際收支基本平衡。外貿進出口總額增長7.5%左右,服務貿易發展加快。對外投資持續擴大,利用外資總量保持穩定,結構進一步優化。
實現上述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做好2014年經濟工作,核心是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為此,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不斷完善調控方式和手段,增強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今年擬安排財政赤字1.35萬億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500億元,其中財政赤字9500億元,由代地方發債4000億元,赤字率穩定在2.1%。政策重點是:,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擴大營改增試點行業范圍,擴展小徽j蘭業稅收優惠政策,實施鼓勵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發展的財稅政策。第二,調整優化支出結構,重點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向農業、教育、社保、衛生、環保、科技等領域傾斜。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第三,用好新增資金,盤活存量資金,建立結轉結余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加大資金統籌使用力度。第四,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加快建立以政府債券為主體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推動形成規范合理的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
繼續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今年廣義貨幣供應量(M2)預期增長13%左右。政策重點是:,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引導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平穩適度增長,保持適度流動性,創造穩定的貨幣金融環境。第二,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用好增量,盤活存量,加快資金周轉。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小微企業、結構調整的金融支持,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支持產業轉型升級的能力。促進金融市場、金融產品、市場主體多元化發展,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第三,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對信貸、債券、理財、同業和信托等業務的風險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密切監測跨境資本流動,防止大規模資本異常流動對經濟和金融運行造成大的沖擊。保持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2014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任務
今年要著力抓好9方面工作。
(一)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1)行政體制改革。繼續推進工商登記制度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開展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試點。(2)國有企業改革。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推進自然壟斷行業改革。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3)財稅體制改革。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和稅率,推動煤炭資源稅改革。研究逐步理順和地方事權。(4)金融體制改革。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穩步推進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健全金融機構風險處置機制。推動股票發行制度改革。推進利率市場化。促進互聯網金融縫康發展。完善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擴大幣跨境使用,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5)資源性產品等價格改革。(6)投資體制改革。加快出臺政府投資條例。修訂企業投資、外商投資、境外投資核準管理辦法。改進審批方式,簡化審批內容,優化審批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和透明度。實施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7)農村體制改革。慎重穩妥進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抓緊土地承包經營權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有序推進承包地經營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完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繼續開展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8)社會事業改革創新。結合社會事業改革,放開一批服務價格和收費。同時,扎實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
深入實施互利共贏開放戰略,提升開放層次和水平。(1)優化進出口結構。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妥善應對貿易摩擦。增加國內短缺的技術、資源、產品進口。積極發展服務貿易。(2)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2014年非金融類外商直接投資預期達到1217億美元,增長3.5%。(3)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快走出去。2014年非金融類境外直接投資預期達到992億美元,增長10%。(4)強化多邊雙邊及區域經濟合作。擴展內陸沿邊開放,統籌推進內陸地區國際大通道建設。積極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2l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推動孟中印緬經濟走廊、中巴經濟走廊建設,加強與周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繼續推進中韓、中澳等雙邊重點自貿區談判和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
(二)著力擴大內需。充分發掘消費潛力。2014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預期增長14.5%。(1)增強居民消費能力。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抓緊出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細則,努力增加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收入。(2)大力培育和發展新的消費熱點。(3)優化消費環境。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價格欺詐等不法行為。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推進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促進投資穩定增長和結構優化。2014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預期增長17.5%,預算內投資擬安排4576億元。(1)釋放民間投資潛力。抓好民間投資36條及實施細則的落實工作。抓緊清理和修訂有關民間投資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強的市場準入規則。盡快在金融、石油、電力、鐵路、電信、資源開發、公用事業等領域,向民間資本推出一批符合產業導向、有利于轉型升級的項目,發揮示范帶動效應。(2)優化政府投資結構。預算內投資主要投向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設施和棚戶區改造,新增千億斤糧食工程和農村民生,水利、中西部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節能減排和環境治理,重大核心關鍵技術開發應用等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工程,教育、醫療、社會養老、食品藥品安全等社會事業和社會管理,少數民族、邊疆地區發展等領域。(3)抓好重點項目。在“十二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評估的基礎上,加快實施“十二五”規劃明確的重點建設任務,扎實推進在建項目建設。積極推動項目前期工作,充實重大項目儲備。
(三)促進農業穩定發展。繼續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農村電網升級改造和縣鄉村公路建設,優化發展農村沼氣,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加快農村電信基礎設施建設。
(四)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2014年常住人口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預期分別達到54.6%和37.1%。(1)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2)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編制實施重點城市群發展規劃,各地因地制宜編制和實施本地區新型城鎮化規劃,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規范新城新區發展。(3)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強化城市產業就業支撐,建立多元可持續的資金保障機制,加強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對人口集聚和服務的支撐能力。(4)完善城鎮化體制機制。圍繞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多元化城鎮建設投融資等機制,在不同區域開展不同層級、不同類型的試點,加快形成有利于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制度環境。
(五)加強價格調控監管。(1)保障供給。(2)完善價格調控機制。(3)加強價格監管。加大反價格壟斷工作力度。(4)健全物價補貼聯動機制。
(六)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1)推動重點產業布局調整優化。出臺關于重點產業布局調整和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優化沿海、沿邊和內陸地區產業布局,推動城市高污染企業環保搬遷。促進產業集聚集約發展,推動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轉型升級。(2)著力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堅決遏制新增違規產能,多策并舉優化存量產能。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長效機制。提高并嚴格執行能耗、環保和安全等行業準入標準,清理各種優惠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對電解鋁、水泥等行業實行階梯電價政策。(3)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2014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預期達到2.17%。加快科技體制改革。加大政府對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社會公益技術、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的投入。加快科技重大專項的實施及成果應用。完善自主創新示范區先行先試政策,落實企業技術創新普惠政策,啟動實施創新企業百強工程。深入推進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知識創新工程建設,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環保等重點產業建設一批工程中心和工程實驗室。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出臺支持云計算、民用空間基礎設施發展的政策規劃,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和應用示范工程,推進北斗導航等自主技術產業化。深入實施新興產業創投計劃,整合設立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快發展集成電路、下一代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產業,加強寬帶和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全面實施信息惠民工程。(4)加強基礎產業。推進鐵路特別是中西部地區鐵路建設,引導城市軌道交通有序發展,加快推進高速公路“斷頭路”、普通國道瓶頸路段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農村公路建設,加快長江等內河高等級航道建設,優化沿海港口布局,有序推進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改善能源結構,鼓勵發展風能、太陽能,開工一批水電、核電項目,加強天然氣、煤層氣、頁巖氣勘探開采與應用。(5)加快發展服務業。出臺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指導意見。繼續推進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和示范區建設。積極發展研發設計、現代物流、金融租賃、節能環保服務、檢驗檢測等重點行業。出臺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開展物流園區示范。2014年服務業增加值預期增長8.3%。
(七)構建各具特色、協調聯動的區域發展格局。(1)繼續深入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加快制定優先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政策性文件,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啟動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擴大退牧還草范圍。出臺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若干意見,統籌推進老工業基地、城區老工業區更新改造和資源型城市、獨立工礦區轉型發展。全面落實中部崛起戰略,深入推進“三基地、一樞紐”建設,加快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和產業園區建設。推進東部地區率先發展,支持前海、南沙、橫琴、平潭等重大平臺建設,繼續推進海洋經濟發展試點。(2)加快培育新的經濟支撐帶。依托長江建設經濟新支撐帶,推進長三角地區經濟一體化,深化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合作,支持長江中游城市群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原經濟區加快發展,深化東北四省區合作。深入推進京津冀地區協同發展,加快環渤海地區轉型升級。推動云南、廣西等地向南亞、東南亞開放,支持西北地區向西開放。(3)增強欠發達地區發展能力。支持西藏、新疆和四省藏區等跨越式發展,落實扶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繼續實施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迂規劃,支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發展,加大對口支援力度。今年再減少農村貧困人口1000萬人以上。(4)加快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完善財政、投資、產業、土地、環境等配套政策和政績考核評價體系,推動省級主體功能區規劃發布實施,開展主體功能區建設試點示范。
(八)扎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1)強化制度保障。完善污染者付費和礦產資源開發補償制度、生態環保責任追究制度、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立生態紅線管控制度、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2)強力推進節能減排。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實行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雙控”考核。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加強工業、建筑、交通和公共機構等重點領域節能減排和監管,深入開展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加快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啟動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在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2萬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落實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意見。推進節能減排科技專項行動。持續開展節能減排全民行動。(3)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落實循環經濟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開展循環經濟示范城市(縣)建設,深化園區循環化改造,加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產業化。繼續開展“城市礦產”示范基地、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實施第二批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推進糧棉主產區秸稈綜合利用。整頓礦業開發秩序,發展綠色礦業。開展海水淡化試點示范。(4)狠抓環境治理和生態建設。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力度,以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治理為突破口,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為重點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完善鼓勵脫硫、脫硝、除塵改造以及煉油企業升級改造的經濟政策。全面推行清潔生產。(5)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各項工作。研究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立溫室氣體統計核算體系,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落實適應氣候變化戰略。建設性參與氣候變化國際談判,繼續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交流與務實合作。
(九)切實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1)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2)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3)加快發展社會事業。(4)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繼續開展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和農村危房改造,加大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推進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軌運行,加強分配和運營維護等后續管理。落實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推動建立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長效機制。(5)創新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