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等三部委發布的公告顯示,上半年有4,060萬千瓦燃煤脫硫機組建成投產,淘汰小火電機組裝機容量836萬千瓦;同時大唐華潤電力等企業脫硫設施存在運行不正常。
環境保護部9月25日消息,9月24日,環境保護部、統計局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2008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標公報》。
公報顯示,從主要減排工程措施看,1至6月份,有4,060萬千瓦燃煤脫硫機組建成投產,淘汰小火電機組裝機容量836萬千瓦。
同時,公報經核實,大唐集團公司保定熱電廠、國電集團公司太原熱電廠、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華寧電廠、華電集團公司齊齊哈爾熱電公司、武漢鋼電股份有限公司、華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郴州電廠、廣東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茂名瑞能熱電廠、廣西方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來賓發電廠、國電集團公司四川華鎣山電廠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
對此,根據有關規定,環境保護部決定對上述企業予以公開通報,責令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并由所在地省級環保部門向環境保護部報告進展情況。對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按照《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的規定,暫停審批有關城市新增化學需氧量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有關部門依據《燃煤發電機組脫硫電價及脫硫設施運行管理辦法(試行)》(發改價格[2007]1176號)有關規定,相應扣減有關電廠的脫硫電價款并全額追繳二氧化硫排污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