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進口退稅政策或是揚外抑內

    “應該說,和4月14日財政部頒發的關于風電機組及關鍵零部件實行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先征后退的稅收優惠相比,直補是一項看得見的利好,但對于零部件企業來說,由于前后兩個文件之間相互抵觸,且前面文件仍在執行,而新規定又沒有出臺風電整機和部件如何配補的細則,目前操作性不強,對部件企業究竟有多大利好還有待觀察?!?
  針對財政部日前發布的《風力發電設備產業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合肥陽光電源有限公司總經理、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曹仁賢對記者表述了他的看法。
  在風電界,由曹仁賢負責起草的有關光伏并網逆變器和風力發電變流器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前者已經報批,由企業標準上升為標準,后者正在起草之中,也將“晉級”為標準。
  “政策表面上是支持風電產業降低成本,實質上卻演變為支持了進口產品。特別是對于進口部件產品不但退還關稅,連“進口環節增值稅”也給予退稅處理,而國產部件要負擔增值稅,這種將國產與進口的大功率風電機組關鍵部件產品置于不同的稅賦環境,不但違背了內外公平稅賦原則,對國內自主研發企業將帶來巨大的殺傷力?!辈苋寿t說。
  因為,為了使風電產業能夠實現自主研發,多年來科技部安排了多個“863項目”、“科技攻關項目”等項目,發改委也安排了多個新能源產業化專項,給予支持。在各部委支持之下,國內出現了很多大功率風電機組整機及關鍵部件生產企業,很多企業技術已突破,有的企業產品已通過了鑒定,有的企業產品已小批量生產。目前風電行業雖然整機技術幾乎全部依賴進口,但國內很多產品已經具備了與國外品牌競爭的實力,批量生產在即。
  “這就意味著,國內自主研發的風電部件產品在面向市場的時間將面對不公平競爭,在這樣一個國內零部件廠商正處于研發、試制到批量生產的關鍵時間點,這是一些難于國產化的零部件企業需要支持的時刻,該政策的初衷是為了支持風電產業降低成本,但實質卻成為支持進口產品過期戶,將使國內一些自主研發的關鍵部件廠商失去競爭力?!辈苋寿t說。
  “這樣做大的危害在于,現在國外風電部件廠商基本上都在生產,政策出臺后,國外品牌可能采用的做法是先出口,再進口,或者在海外進行簡單的再組裝、再包裝后進口到,經過這一過程,產品將等同于退2次稅,該政策有可能間接補貼了外國品牌。”農機協會風力機械分會秘書長祁和生說。
  “技術,尤其是風電核心部件技術,如控制器、變流器、大型軸承等,不可能在一廂情愿的引進中得到,市場換不來技術,簡單地對產業鏈某一環節進行進口補貼,勢必打擊該環節國內企業的研發信心,導致國產設備技術創新享受不到政策的陽光?!辈苋寿t說。
  除此之外,曹仁賢認為這項進口退稅政策一些明顯缺陷。比如,風電行業是一個發展迅速、競爭激烈、技術復雜、部件繁多的產品,目前已有近60個企業在從事整機開發,數百個企業在從事零部件的制造,該政策所列的部件清單無法界定、覆蓋所有部件。
  “所以我們期望立即評價該政策的意義和可操作性,并盡快取消。如果該政策暫時不能取消,應該給予國內生產企業同樣的增值稅退稅權利,并對‘所退稅款作為資本金’這項等于強行入股的規定進行修改。”曹仁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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