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替代能源”到能源結構調整主體地位 風電仍有哪些問題待解?
在能源結構調整中,風電有望逐步改變當前被視作“替代能源”的角色,上升為未來扛鼎能源結構調整主體的地位,但風電面臨的諸多掣肘仍然待解。
數十米長的白色葉片在藍天白云下緩緩轉動,方圓幾十公里的戈壁灘上200余臺風電機組綿延不絕……經過前幾年的低谷期,國內的風電市場正在迎來全面復蘇,特別是在節能減排、環境治理的趨勢下,出臺的一系列政策,運營商投資熱情增強,推動陸上風電持續增長。
2014年,風電投資規模度超越火電,從下半年開始風電投資累計增速連續超過40%,前10月更是高達62.2%。2015年1季度風電已經提前完成“十二五”的1億千瓦裝機目標。據農機協會風能設備分會理事長楊校生介紹,“十三五”風電規劃將有大幅度提升,到2020年,從原先規劃的累計裝機2億千瓦時提升到2.5億千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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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裝隱憂
《能源》從多家整機商了解到,目前國內多家風電整機商訂單和排產非常滿,從去年下半年開始,風電開始出現搶裝潮,2014年底,發展改革委宣布下調部分資源區風電標桿上網價格。由于這一政策適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以及2015年1月1日前核準但于2016年1月1日以后投運的陸上風電項目,這也意味著所有在2015年之前批準的風電項目,均需要在2015年完成裝機。風電企業為能夠享受之前的電價政策,紛紛加快風電項目投資運營的步伐,以爭取在后期限前完成投運。
上網電價下調將對風電發電企業意義重大,一般來說,一臺1.5MW的風機每小時發電是1500度,一年有效發電時間為2000小時,風場的33臺機組的年發電量大約為9900萬度電。如果電價下調2分錢,那么一個風場將減少營收近200萬元。諸多風電開發商紛紛上調了今年的風電裝機容量,我國風電裝機量大的企業龍源電力已將全年投產風電裝機容量目標由原定的180萬-220萬千瓦調升到200萬-260萬千瓦。
根據風能協會發布上半年風電裝機統計報告,2015年上半年共有270個風電場項目開工吊裝,新增裝機共5474臺,裝機容量為1010萬千瓦,同比增長40.8%。報告指出,盡管上半年的進度已經快于往年,但下半年部分企業的供貨壓力仍然較大。
對于一些業內人士來說,他們擔憂的是風電“搶裝”高潮之后出現低潮。搶裝潮會引發風電產業鏈供不應求,一些風電開發商為了盡快上項目趕工期,甚至開始向一些小廠商采購設備,可能會帶來安全隱患。
尤其是風電制造業害怕市場的劇烈波動。金風科技董事長武鋼在接受采訪時表示,“2012年風電低谷期,大批的零部件廠家進行裁員,裁掉的都是熟練工人,等到市場恢復的時候,我們就會發現質量問題頻發。擔心再到16年、17年又一個低谷,對社會和產品質量的影響都是非常大的。”
風火矛盾加劇
與風電裝機數據的紅火相比,消納問題的解決卻未能完全跟上回暖的步伐,目前所面臨的棄風限電矛盾也是日益凸顯。
根據能源局數據,2015年上半年風電上網電量雖然同比增長20.7%,但棄風電量也同比上升6.8%,平均棄風電率已高達15.2%,造成經濟損失接近87億元,創3年來同期新高。
據多位業內人士表示,2015年出現較嚴重的棄風是多種因素相互疊加的綜合反映。2015年上半年用電需求持續下滑,而與2014年相比,2015年是大風年。
讓業界感到不安的是,在電力增長趨緩的形勢下,火電裝機“逆勢增長”,上半年火電項目新投產2343萬千瓦,同比增長55%,各地火電項目核準開工步伐加快,核準在建規模達1.9億千瓦。
棄風之勢愈演愈烈。“全年風電平均棄風率將達到20%,直接造成發電損失超過200億元。”風能協會秘書長秦海巖近日在接受《能源》雜志采訪時表示,火電失速直接的影響就是和風電搶占并網資源,當前應該立即停止火電的大規模核準建設。
由于電力產能的嚴重過剩,對于電網的調度負荷來說,相當于只有低谷,沒有尖峰。無論任何時候,都有電廠等著被調度發電。中電建北京院副總工程師楊建設認為,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自身出力的特殊性,客觀上需要與其規模相當的抽水蓄能電站配合運行,才可以做到既能滿足用電高峰的電力需求,又確保在用電低谷時段能為風電騰出足夠的發電空間。
在經濟新常態下,電力需求放緩,本應是進行能源結構調整的佳時機,火電的“大干快上”將加劇風火矛盾。在楊建設看來,棄風不是技術問題,關鍵是利益協調問題,棄風限電之所以久治不愈,是因為動了一些人的“奶酪”。“在德國、丹麥等風電發展好的,高比例的風電是可以做到的,我們的風電比例不足3%,電網的現有調節能力完全可以應對。”
特高壓被認為是清潔能源的戰略支撐,既可以從西部輸送更多清潔能源到中東部地區,也能夠促進西部地區資源優勢加速轉化為經濟優勢。秦海巖對《能源》表示,在電力過剩的情況下,電網的調度策略缺乏改變的動力。“現在的新策略還是存在問題,以前調度策略已經很穩定了,我為什么要改呢?”
風火打捆是目前風電直流外送的相對優選擇。這需要火電來配合風電進行深度調峰,有風的時候風電多發,沒風的時候火電多發,但深度調峰運行將改變火電傳統的運營方式,客觀上增加了火電廠的工作量,火電廠的積極性并不高。楊建設建議,現在火電深度調峰在技術上沒有問題,在補償機制里應該給火電廠設置相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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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機制缺失
以往是煤炭、油氣、水利之間三足鼎立的利益之爭,現在風電、太陽能的強勁發展不容小覷,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曾鳴表示,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將處于清潔能源與傳統化石能源并存的時代。在混合能源的時代,如果缺少協調,傳統化石能源的開發利用與清潔能源的大規模并網消納是存在明顯抵觸的。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在接受《能源》采訪時表示,“從的層面看,肯定要加快能源結構調整,要加快新能源的發展,具體下面怎么執行,缺乏一個操作性的統籌協調。”
能源結構調整涉及到各個行業間的利益博弈。上述專家表示,“大家還是各自為陣,做火電的做火電,做風電的做風電,做核電的做核電,包括我們的特高壓建設,輸送什么樣的電源,是輸火電還是風電和光伏?并沒有統一的規劃。”
在能源局的機構設置里,有電力司、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具體來說,火電歸電力司管,風電歸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一位央企下屬企業的高管向《能源》透露,“電力司沒有義務或者責任實現可再生能源的目標,跟他們也沒有關系,他們關注的是自己的任務。”
該高管認為,“特高壓由電力司來主導,會跟其他部門來協調,比如多用風電,但是不能不考慮其它目標,相對來說電力司的同志們來說對風電不熟悉,有了風電以后要做很多工作,所以就造成風電‘越少越好’這樣一個局面。”
補貼之爭
“風電該不該補貼、補貼多少合適”一直都是備受爭議的議題,據統計,2015年,對可再生能源領域的補貼額度將達到近1000億元/年,其中風電大概約300億元。
業界期盼多時的層面“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一直未出臺。在國外,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是應用為廣泛、常見、為成功的電價模式。政府強制要求電網企業在一定期限內按照一定電價收購電網覆蓋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同時為了鼓勵可再生能源參與市場競爭,一些實行電力市場機制的將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與市場電價掛鉤,可再生能源電源與其他常規電源一樣參與競價上網,政府在其結清電價的基礎上,對單位上網電量給予一定的補貼,可再生能源能源終上網電價為“市場結清電價+政府補貼”。電力市場電價是持續波動的,政府的補貼額度也會定期進行相應調整。
在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王仲穎看來,補貼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是可再生能源是未來發展的方向,所以要鼓勵這個產業;另外,它的貴是相對的,比如油氣、煤的使用及開采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迫害成本并沒有計算進去。
“給可再生能源補貼簡單?還是把化石能源開采體系、應用體系做核算,把煤電的價格、油氣的價格漲上去簡單?我覺得后一種方法更簡單,所以我從來不承認給可再生能源補貼,這只是暫時沒有辦法,從財政左兜的錢放到了右兜,但是滿足了未來的發展方向。”王仲穎說。
武鋼建議,風電作為可再生能源,一直隱含的是一種社會責任,應該建立新的綠色GDP機制。“比如說可再生能源改變了青山綠水,改變了環境污染,它的價值到底值多少,折算成它的經濟當量,體現在它的價值。要給干這些事的人,這個產業就能起來。”
配額制其中之一就是綠證(綠色電力證書)交易,綠證是根據綠色電力生產商實際入網電力的多少而向其頒發的證明,購入綠色能源證書是供電商、消費者完成其配額的手段,綠色電力的價格是基本價和證書價格兩個部分決定的。
武鋼認為,有了這樣的市場機制,用綠色的電是每個企業和個人的義務,相應就要支付額外的成本。“像金風科技這樣的上市公司,我們愿意為綠色的電多支付錢,每年可以拿出來幾百萬,這樣的企業在多的是,但這樣的機制在哪里?你沒有這樣的機制。”
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比國外晚了十年,在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有了初步競爭力的時候再去大發展,利用較少的補貼,實現了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利用。當規模越來越大的時候,應該考慮完善價格補貼機制,促進風電進入市場,終目標是讓風電價格與常規能源價格相比具有市場競爭力。
原標題:從“替代能源”到能源結構調整主體地位,風電仍有哪些問題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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