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零部件3C認證需加緊落實

  去年,質檢總局、認監委聯合發布公告,自2006年12月1日起,凡列入新增3C認證目錄內的機動車零部件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距離這項規定的具體實施之日已經越來越近,而汽車零部件企業3C認證的具體實施腳步卻十分緩慢。大多企業都考慮在規定實施之日前后時刻申請認證。這樣勢必造成后認證工作的積壓,而一旦認證中出現問題后,將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行,甚至影響到汽車產業鏈的正常循環。
  張家港檢驗檢疫局提醒企業,隨著汽車工業的發展和汽車市場的國際化,汽車產業鏈日益壯大,為了避免影響零部件企業以及整個汽車產業鏈的正常運行,汽車零部件3C認證工作需加緊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