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玻璃纖維及其制品的海關稅則號“7019”的修改建議

    近,玻璃纖維工業協會接到了建筑材料聯合會轉來的海關總署關稅征管司關于征求商品編碼修訂建議函,根據玻纖行業的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需要,對玻璃纖維及其制品在海關的編碼“7019”提出以下修改意見:
    玻璃纖維及其制品在海關編碼7019項下有*個子項,區分了纖維長度、直徑粗細??椩旎蚍侵圃旃に嚕瑱C織物寬度等物態標準。
    近年玻纖紡織工藝技術新裝備不斷創新廣泛應用于玻璃纖維制品深加工生產,其產品已用于航空航天、風力發電、高速機車等高科技領域并出口,這些高新產品不同于原有的制造工藝,在海關產品編碼上無法體現,造成各關區報關不統一,因此建議將:

    玻璃纖維雙軸向經編織物;
    玻璃纖維多軸向經編織物;
    玻璃纖維縫編氈;
    玻璃纖維復合氈;
    玻璃纖維針刺氈;
    玻璃纖維壁布;                     
    在70199000(其它玻璃纖維及制品)項下進行八位區分或十位增列,建議新增70199000.20涵蓋以上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