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裁定美日俄韓環氧氯丙烷存在傾銷

  近日,商務部發布公告,認定原產于俄羅斯、韓國、日本和美國的進口環氧氯丙烷存在傾銷,并決定對該被調查產品征收反傾銷稅。
  公告說,環氧氯丙烷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同時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自2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終裁公告確定的各公司征收反傾銷比率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反傾銷稅,反傾銷稅征收范圍為0%至71.5%。
  環氧氯丙烷在《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列為29103000,該產品常溫下是一種透明、有刺激性氣味的低粘度、易揮發、不穩定的無色油狀液體,其主要用于生產環氧樹脂,還可用于生產涂料、合成甘油、硝化甘油炸藥、玻璃鋼、電絕緣品、表面活性劑、醫藥、農藥、膠料、離子交換樹脂、增塑劑、(縮水)甘油衍生物、氯醇橡膠等多種產品。此外,環氧氯丙烷還用做纖維素酯、樹脂、纖維素醚的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