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碎玻璃纖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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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磨碎玻璃纖維是指由無堿或中堿玻璃纖維原絲經粉碎、碾磨以及篩選等過程而制成的極短的纖維,主要用作增強各種熱固性和熱塑性樹脂。如填充聚四氟乙烯、增強尼龍、PP、ABS、環氧及酚醛等。樹脂中加入一定量的磨碎纖維,可以明顯改善制品的各種性能,如能提高制品的剛度、尺寸穩定性和耐沖擊強度,并在制品的抗裂性和耐磨性等方面都有良好的效果,同時還可以改進樹脂粘接劑的穩定性。特別用于澆鑄制品、模具等制品等時可以找平外表面缺陷,改善表面裂紋現象,降低模塑收縮率。因此磨碎玻璃纖維廣泛用于冶金、礦山、化工、紡織、國防等工業部門。
我國現行的磨碎玻璃纖維標準為1994年由原建材局批準頒布的JC/T556-94《磨碎玻璃纖維》。由于標齡已達十年,部分指標已不能滿足工藝的發展和市場的要求,需要對現行標準進行修訂。2003年經貿委以國經貿廳行業[2003]22號文件下達了JC/T556-94《磨碎玻璃纖維》行業標準的修訂項目,由玻璃纖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負責起草。
二、標準制訂的背景和原則
2.1國內外磨碎玻璃纖維的生產狀況
隨著玻璃纖維工業及相關行業的迅速發展,國外磨碎纖維的應用領域也在不斷擴展,年產量也在不斷增長。國外目前有二十多家公司生產磨碎玻璃纖維,其中包括美國OCF、PPG,日本旭玻璃、富士玻纖等公司。但目前我國磨碎玻璃纖維的生產規模還較小,生產企業大多為小型企業,產品的種類也較單一,年產量僅為500余噸。從94年以來的十年間,磨碎纖維產品并沒有很大的發展,但隨著摩擦密封材料行業的不斷發展和新型材料的研究開發,我國磨碎玻璃纖維產品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2.2標準制訂的原則
本次標準起草過程中,未查閱到國際或國外同類產品的相關標準。標準起草人員對國內磨碎纖維的生產情況進行了調研,并走訪了相關的生產企業以及部分用戶,根據部分產品試驗試驗的結果并聽取了生產企業和用戶的意見,終確定了本標準的各項理化性能指標。
本標準的編寫按照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要求,標準中所采用的試驗方法均采用現行標準,技術要求與相應標準相匹配。
三、標準主要內容的說明
1、適用范圍
JC/T556-94標準名稱為磨碎E玻璃纖維,范圍也僅適用于無堿產品,通過調研我們了解到雖然目前我國絕大多數磨碎玻璃纖維仍為無堿成分,但中堿產品也占有少量的市場份額。故本次修訂我們將適用范圍中增加了中堿成分的磨碎纖維,名稱亦改為磨碎玻璃纖維。中堿玻璃纖維是我國的一個特色產品,其在增強制品方面也發揮著一定的作用。根據市場和用戶的要求,生產企業應指明具體的玻璃成分。
2、代號規格
94版標準中以纖維直徑和纖維長度來表征磨碎玻璃纖維,前冠以MF(Milled Fiberglass)表示。但GB/T4202-2001《玻璃纖維產品代號》中已將“MF”用來表示表面氈,故需對原產品代號進行修改。GB/T4202中并未給出磨碎纖維的代號,在相關資料中也未查到國際上磨碎纖維產品的代號,根據部分生產企業和用戶以及行業技術專家的意見,本標準中采用MG代表磨碎纖維,其中G(Glass,國外也將其翻譯為玻璃纖維)表示玻璃纖維。對于規格,由于產品本身并沒有很大的發展,本標準未進行重新規定,仍為原標準中的三種規格,以纖維長度的波動范圍來表示即為30μm~50μm,50μm~80μm及80μm~110μm。
3、纖維直徑和長度
纖維直徑和長度是衡量磨碎纖維產品質量的主要指標。纖維直徑太粗,難以被樹脂覆蓋,使制品表面粗糙;纖維直徑太細,則難以磨碎及過篩,對生產不利。纖維過長,同樣會使制品表面粗糙,過短則失去增強作用。本標準的長度指標仍沿用94版的指標。而對于直徑,僅規定了一個偏差范圍,偏差值參照短切原絲標準為±15%,公稱值由生產企業提供,為產品提供了一個發展的空間。需要說明的是,由于磨碎纖維長度的離散性比較大,測試時我們規定取50個數據的平均值作為終的測定結果。
4、含水率和可燃物含量
含水率和可燃物含量是產品的另外二個主要性能指標。磨碎玻璃纖維受潮后易結塊,不易分散,影響使用。含水率指標對一般型產品和偶聯劑型產品分別作了規定。對于一般型產品,在原絲破碎之前需經過烘干工藝,因此規定含水率小于等于0.1%,而對偶聯劑型產品,由于目前生產企業均為以銷定產,標準修訂過程中未征集到樣品,未進行驗證試驗。但根據生產的工藝,加入偶聯劑時需要加入少量水分以攪拌均勻,經過征求生產企業和用戶的意見,規定含水率小于等于0.5%。本標準規定的磨碎纖維,其工藝是指水拉絲或除去浸潤劑后再進行破碎的產品,因此可燃物含量指標即反映了后加入偶聯劑的含量。由于增強不同的產品時,所需的偶聯劑含量不同,因此本標準僅給出了偏差值,規定可燃物含量指標為公稱值±20%。
5、檢驗規則
本標準規定的檢驗規則采用計數檢驗的一次抽樣方案進行。抽樣表是根據GB/T 2828.1-2003《計數抽樣檢驗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L)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計劃》標準中正常檢查一次抽樣方案,檢查水平Ⅱ,AQL=4.0確定的。
該標準于2004年12月完成了報批工作,預計于2005年10月批準發布。在本次標準制定過程中,我們感到磨碎纖維的生產企業對標準化工作的意識還很不夠,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成為阻礙該產品進一步發展的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