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申請生產許可證的基本條件

企業取得生產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 有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覆蓋申報的產品;
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見附件2);
3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手段(見5.2、附件2);
4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見附件2);
5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見附件2);
6 產品符合有關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 符合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附件2)。
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